来源: 时间:2025-05-12 作者: 点击: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南林教〔2024〕8号)(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说明和要求
(一)通过本次招生资格审核者可在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人和各培养学院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申请、审核工作。申请时所填写的内容,申请人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培养学院审核。如因逾期填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导致不能列入招生目录的,由申请人负责。
(三)申请人应提供能反映科研项目的在账经费证明。
(四)申请者只能在一个学科申请招生。
二、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获得学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研究生导师。
2.截至2026年8月31日,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7周岁,专业技术二级岗研究生导师及其他相关人才研究生导师,可延至退休年龄前3年(退休年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3.主持科研项目且在账项目经费充足。博士生导师自然科学类学科申请者在账项目经费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者在账项目经费不低于5万元。
4.申请学科专业应列入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指导的各类在读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二)负面清单条件
导师在当前学年出现下列情况的,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不通过:
1.出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
3.导师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剽窃、抄袭、编造数据、谎报成果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学校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限内)。
5.未按规定履行导师职责,因身体状况、长期出国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实际指导工作。
6.学校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指导研究生的情况。
(一)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流程:登录-选择导师角色-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管理-填报博导招生资格申请-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在线认真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报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审议,在线提交审议通过的名单。
(四)2025年6月5日前学院对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含招生专业和招生数量)进行5天的公示。
(五)研究生院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