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0-11-17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就我校2020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级研究生适用,附件1),《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9级、2020级研究生适用,附件2)等文件。
(二)各学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
请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述办法,熟悉各项规定和流程。
二、评审对象
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且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奖励比例及标准
具体见《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级研究生适用,附件1),《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9级、2020级研究生适用,附件2)。
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如果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数少于该奖励等级分配的名额,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评选。
四、材料时效要求
须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应届毕业生可延长到本通知发出当日。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11月24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测算综合成绩,提交《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表》(附件3)和支撑材料。根据综合测评情况,按照奖励比例及标准确定奖励等级,填写《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4、5)。
(二)11月30日前,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完成对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工作,并将拟获奖人员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6)。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奖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办公地址:第二教学楼B509-1室),电子版发送到:swfu2014@126.com。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2020+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时须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4、5,各一份,领导签字盖党委或院章);
《xx学院2020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告》(一份,领导签字盖党委或院章)。
(三)12月7日前,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颁发奖金。
六、异议的处理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严格执行按照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注意事项
(一)各培养学院应按照评审办法要求做好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名额比例上报数据及相关材料,凡有突破比例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培养学院要做好评审材料的归档保管和使用工作,请严格检查学生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需要签字确认或签章的地方不得留空。学生在读以及毕业后三年内,相关资料须随时提供备查。
(三)参评学生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按规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一律不予受理。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除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参评学生应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已办理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新老生或走“绿色通道”入学新生的缴费期限可以延期至期末。
(五)尚未解除学校处分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成老师(0871-63862602)、陈老师(0871-63863747),办公地址:第二教学楼B509-1室,联系邮箱:swfu2014@126.com。
特此通知。
说明:附件请与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联络人、班主任领取。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