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1-15 作者: 点击:
李钰萍,学号202212207077,经济管理学院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因2022年7月与定向单位解除合同且于2022年11月个人档案到校,无固定工资收入及缴纳社保情况,个人提出申请从2022年11月起计发国家助学金。
李钟锦,学号202212108006,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因2022年10月与定向单位解除合同且于2022年10月个人档案到校,无固定工资收入及缴纳社保情况,个人提出申请从2022年11月起计发国家助学金。
徐百利,学号202212110016,艺术与设计学院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因2022年10月与员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无固定工资收入及缴纳社保情况,个人提出申请从2022年11月起计发国家助学金。
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对李钰萍、李钟锦、徐百利等三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发放申请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21日(5个工作日)。
如对申请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反映的情况须真实客观、有理有据,并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871-63863216
地址:二教B509-1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