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研究生国省奖学金评审和校级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三)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四)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评审依据
(一)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等文件。
(二)各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试行)。
三、申报对象
国省奖:我校二、三年级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且申报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校级奖:我校二、三年级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跟班就读);申报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名额分配
(一)本年度上级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6人(包含博士5人、硕士41人),省政府奖学金名额46人(包含博士4人、硕士42人)。根据各学院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人数进行分配。
(二)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分别按各学院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二、三年级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跟班就读)的6%、4%评选。校研究生会名额单列。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按二、三年级班级总数的10%评选。
(四)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奖名额分配将根据上一年度各学院评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9月13日前,学院将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和本学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向学生公布无异议。
(二)9月19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本学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测算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表》(附件2),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共三项:对内打印的研究生成绩单1份(研究生秘书签字并盖章即可)、《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表》1份、相应支撑材料(按综合测评考核表的指标顺序整理)1份。
材料按上述顺序加上封面装订成册(见附件2)。班主任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查(操作注意事项见附件3)。
(三)9月21日前,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学生综合测评考核的情况,完成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拟获奖候选人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4)。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6、7、8)。审批表的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博士申请人暂不确定奖项,由各博士招生学院在公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考核结果后,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排序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四)9月28日前,各学院将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9)和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6、7、8)的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办公地址:第二教学楼B509-1室),电子版发送到:swfu2014@126.com。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2022+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顺序与汇总名单顺序一致。学院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需提交的纸质参评材料为班主任工作记录本、班主任记事手册、班级活动记录本(以上三本评选结束后归还),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书。
博士研究生国省校优生奖按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国省奖,硕博士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再加一人作为候补人选,凡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直接由候补人顶替。
以上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行放弃申报。
(五)10月10日前,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召开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最终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研究生工作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结果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处审核。
六、异议的处理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按照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生只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以及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下简称“国奖”“省奖”“校优”)中的一项,不得重复申请。往年已经获得国奖、省奖、校优的研究生,其获奖成果在本年度不可重复使用。
(二)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旦提交材料后不再接受申请人对材料的补充或更改申请。申报材料受理后概不返还,请申请人自行做好备份。不按规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一律不予评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除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研究生奖学金。
(三)尚未解除学校处分的研究生不具备奖学金评审资格。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基本条件: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重修、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得到老师和学生的广泛认可。
(五)对于英语免修的情况,其英语课程成绩不计入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
(六)各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各奖学金的评选必须严格遵守相应规程,宁缺毋滥。
八、奖励形式
根据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按相关规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陈老师、董老师(0871-63863216),办公地址:第二教学楼B509-1室,联系邮箱:swfu2014@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9-西南林业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国省奖校奖评优成果评审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9日